各有关高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教发〔2020〕39号)和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行动部署,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将首批全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与推荐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对象工作融合、同步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首批全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面向全省高校开展,遴选8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7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示范带动全省高校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基本条件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对象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1号)的基本条件把握。
三、组织实施
首批全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总结评估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
申报认定工作按照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公示名单、公布结果的步骤开展。各高校党委要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符合度、代表性、典型性,做好组织申报和把关推荐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将对各有关高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对象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1号)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高校不需重复上报申报材料。
(二)创建达标(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
入选的研究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对象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1号)附件3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培育工作。样板党支部重点围绕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服务重大项目能力等进行探索,形成好机制好经验,带动全省研究生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员标兵重点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开展学思践悟,引领广大研究生成为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创建期间,“辽宁高校党建”微信平台设立专栏,宣传样板党支部风采和党员标兵事迹。各有关高校要搭建工作平台,组织开展研究生主题党日活动,交流经验做法,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三)总结评估(2023年1月至2月)
各有关高校党委深入总结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示范新引领,形成创建培育评估报告。省委教育工委在各高校评估的基础上,对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进行验收。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 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首批全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是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研究生党建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各有关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制定组织推荐方案,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把关、监督指导等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入选党支部和党员予以表彰奖励,提供必要的建设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要以此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练宣传研究生党建工作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迹,积极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推广,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