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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
2019年04月16日    文章来源:

省内各高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推进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决定面向全省高校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大学生党员及其标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校园先锋工程”,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努力钻研,成绩优异;崇尚科学,遵守学术道德,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

6.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方法和步骤

        1.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院系党总支(党委)提出推荐对象。

        2.考察。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对各院系提出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党委提出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3.推荐。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按照规定限额,报省委教育工委。

4.评审。省委教育工委组织评审组对各高校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综合评审,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入选名单。

5.公示。通过辽宁省教育厅网站、辽宁高校党建专题网站公示拟表彰名单。

6.表彰。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委教育工委授予“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标兵”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推荐及拟表彰数额

1.各高校按照在校学生党员总数1.5‰的限额推荐“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人选(超过3000名学生党员的高校按照1‰的限额推荐),并从中推荐1名标兵候选人。无合适人选的高校,可以不推荐或少推荐。

2.推荐名额不足1人的,可推荐1名“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人选,并可同时推荐为标兵人选。

3.独立学院的推荐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

4.拟评选表彰100名左右“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10名左右“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标兵”。

五、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大学生党员评选表彰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工作的激励引领作用。

2.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3.与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相结合。要把评选表彰活动纳入“校园先锋工程”实施范围,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把候选人参与“一访二联三谈”和“亮身份树形象做贡献”活动的情况纳入考察内容,以评选表彰为契机,推进“校园先锋工程”的深入实施。

4.及时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

1)《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2)《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

3)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题目自拟,通讯体裁,以第三人称视角叙述,集中反映推荐对象先进事迹的一个或几个侧面,2000字左右,后期若因宣传需要公开登载、展示,不再另行征求推荐对象意见);

4)推荐人选的其他有关获奖情况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5)推荐人选的学习生活照(1-2张)。

请各高校于2019517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并将上述材料中(1)(2)(3)(5)项的电子版(总大小不超过10M)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主题请注明“学校简称+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材料”字样)。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刘晓伟;

联系电话(传真):024-86914087;

电子邮箱:lngxzzc@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110032


  

附件1  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  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doc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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