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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标杆院系 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2019年01月02日    文章来源:

省内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的要求,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的意见》(辽委教〔2018〕10号)和《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标杆院(系) 样板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18〕16号)安排部署,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遴选产生7个高校党委、52个院系党组织、160个党支部分别作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见附件),自本通知发布至2020年9月,为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建设时间。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培育创建

  各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联创”活动的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标杆院(系) 样板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在辽宁高校党建专题网站开辟专栏,发布各建设单位工作进展、经验成效,结合高校基层党务工作示范培训、示范点建设成果汇编、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等工作,面向全省高校推广应用建设成果。

  二、加强管理考核

  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各建设单位培育创建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各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省委教育工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公布验收评定结果。建设单位所在高校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加强示范引领,确保建设实效。

  三、严格经费管理

  示范创建工作经费纳入高校绩效体系,省委教育工委将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给予相关高校相应的绩效拨款。在建设周期内,各有关高校要足额安排建设经费,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承波;联系电话及传真:024-86894298;电子邮箱:lngxzzc@163.com。

  

  附件:1.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名单.pdf        

      2.首批“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名单.pdf           

      3.首批“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pdf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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