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省外动态
中国矿业大学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
2018年01月06日    文章来源:

强化组织领导。党员活动日制度由学校党委负总责,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负直接领导责任,基层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活动的指导,带头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立足本单位实际,围绕中心工作,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为主,统筹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群议事和联系服务群众等,科学安排活动内容。在坚持党员活动日全覆盖、常态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规范组织形式。确定每个月第二周的星期三下午为固定党员活动日,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基本单位,全体党员并视情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以党的组织生活、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运用“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新思维新手段,把线下开展活动与线上互动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丰富活动内容。把党员活动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平台,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业务技能教育,不断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坚持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党员活动日,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围绕主题,以党章为镜,深入查摆剖析,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党务公开,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党支部“党日活动+”和走访帮扶等活动,完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义务劳动、为民办实事等活动。

加强督导检查。采取专项调研、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实行党员活动日记实制度,详实记录每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以及时间、地点和党员出勤等情况,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活动情况。把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的重要依据。

阅读排行
1. 关于公布第三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2.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标杆院系 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
3. 关于在全省高校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 “五个一百”活动的通知
4.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全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名单的通知
5.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批全省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6.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课题名单的通知
7.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名单的通知
8.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课题名单的通知
9.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 2019年辽宁省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创新案例入选名单的通知
中央党建媒体  |  各省党建网  |  省内各高校
中共辽宁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电话(传真):024-86893825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电子邮箱:lngxzzclxy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