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党委常委会召开学习会议

时间:2024-03-13浏览:10

近日,辽宁警察学院党委常委会采取“第一议题”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院党委书记史建新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委常委及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视野宏阔、论述精辟、内涵丰富,为高位高效推进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和内在要求,以新的生产力理论指导新的发展实践。要牢牢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路径,聚焦提升“创新四力”,在以科技创新推动教学创新、强化育警功能、加快绿色发展上取得新的突破。要着力塑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良好生态,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办学,着力打通束缚创新发展的堵点卡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协同融合发展。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办好民生实事,从解决“一件实事”向办好“一类实事”有效延伸,不断提升广大师生以新质生产力破解发展难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推动辽宁公安教育高质量发展谋改革、抓建设,着力破解一批影响制约学院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持。要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深化改革,力争实现警用产业与警务科技的互促共赢。要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构建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机制,全力确保学院高度安全、高度稳定。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好党员自学和组织学习作用,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相结合,切实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强化督促检查,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共建共管,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在学院落地落实落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所赋予的职责使命,一丝不苟、从严从实贯彻落实好《条例》,全覆盖抓好巡察工作。要对照《条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规范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工作环节,全面充实巡察人才库。要高质量做好常规巡察工作,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质量,扎牢织密监督网。要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在督察严禁违规饮酒、严肃工作纪律、推动学院重点工作上出实招、谋实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以扎实工作成效推进学院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