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年度第七次集体学习会议

时间:2022-07-23浏览:14

近日,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年度第七次集体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重要回信精神,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学院党委书记王大超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周爱军,副院长王磊,纪委书记秦涛分别作中心发言。会议以线上形式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的重要回信,勉励他们在坚持立德树人、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上再创佳绩,在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上争做表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高等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高校青年教师的亲切关怀。习近平总书记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的重要回信,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最新内容,具有重要时代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大势,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理论和当代中国安全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战略文化结合起来,创造性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写入党章,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

此次《安全生产法》再次修订,既是结合新实际、回应新情况,也是对于权责关系、惩戒标准的升级与适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会议要求,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教师成长进步的殷切嘱托,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记服务国家的最高追求,着力培养造就一流教师队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要做好《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到学院各项工作中,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学院安全稳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教材专项审核,切实抓好校园燃气、用电、交通安全等工作,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生产时时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全院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