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各高校陆续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专题学习②

时间:2020-08-18浏览:240

沈阳师范大学

近日,沈阳师范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贾玉明主持。

贾玉明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内容,传达了《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严格执行《条例》各项具体规定上来,切实做好学校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为学校内涵发展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二要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要求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宣传教育,为学校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三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督促检查方案要求,对照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在学校落实落地。

大连外国语大学

近日,大连外国语大学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审议《大连外国语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学校党委常委参加会议,学校党委书记刘玺明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会议就做好学校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要旗帜鲜明贯彻执行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各个环节中。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要研究制订好学校机构编制方案,统筹机构设置,配置编制资源,推动提升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二要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确保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编制就是法制,机构编制经确定须严格执行。要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健全完善纪委、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学校各单位、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总量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学习宣传。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履行好领导责任。学校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要组织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学校党委要用《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推进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连外国语大学岗位设置方案》。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近日,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省委编制办印发的有关文件等内容开展了集中学习。学院党委书记刘占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副院级调研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要不断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程中统筹谋划。要进一步巩固学院深化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确保在服务学院发展大局上有更大成效、在深化改革上有更大作为、在为师生服务上有更实举措。要进一步准确把握新要求,发挥机构编制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结合上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围绕履职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措施,确保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