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时间:2019-12-20浏览:145

近日,辽宁警察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全体中层正职干部共计51人参加会议,夏娟书记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清重大意义,不断强化贯彻落实《条例》的坚定性。《条例》是我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为全党在新时期抓好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根本遵循。全院上下要切实站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不断强化贯彻落实《条例》政治坚定性。

二是深入学习,准确把准精神实质,不断强化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条例》赋予的政治责任,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深刻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强力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三是全力聚焦,时刻盯紧根本任务,不断强化贯彻落实《条例》的针对性。紧紧围绕“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这一根本任务,有组织、有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地对有关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方案、计划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梳理,及时有效地调整好工作方向、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为更加有效地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和可靠抓手。

四是守正创新,系统抓好融合转化,不断强化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效性。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学院“十大创新质量提升工程”,认真对标对表《条例》所明确的具体目标任务,扎实有序地建立健全与之相匹配的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是织密防线,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不断强化贯彻落实《条例》的严肃性。切实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切实使各级领导干部将政治责任扛起来,积极工作、主动对接,推动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真正实起来、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