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集中学习会,旨在做好《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学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学院党委书记王运河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会上,学院党委副书记宋春风领学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讨论。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管党治党的利器,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制定出台《条例》这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对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要坚持政治导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要坚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规范有序,不越级请示,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树立起尽责有为的正确导向,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最大合力。
会议强调,《条例》的制定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学院领导班子要带头学、系统学、深入学,各部门负责同志、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好学习。学院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担当作为,把相关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学院要研究制定出台我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督查和追责机制,严肃政治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