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中心组开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题学习

时间:2019-03-19浏览:213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3月15日,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中心组开展《条例》的专题学习。学院党委委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学院党委书记刘占军主持学习会并作总结讲话。



学习会上,与会成员共同学习了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原文,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就今后在工作中如何带头执行好贯彻好《条例》作了表态发言。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条例》的出台,对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大的意义。作为领导干部,要做到带头学习、带头执行。

党委书记刘占军就如何学习好、落实好、贯彻好《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真正提高政治站位。学院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表率,重践行,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遵循,强化纪律约束,抓好贯彻落实。当前学院正处在合并后的变革期、融合期、改革期和发展期,更需要以制度为保障,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落实举措,制定请示报告清单,让全院党员、干部有章可循,有效保证制度的真正落实。三是要强化学习,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抓实抓好。学院有关工作部门要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都要开展《条例》学习,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中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用《条例》指导和规范工作,真正使《条例》在学院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