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辽宁警察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院领导、原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干部参加会议,学院党委书记夏娟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学院院长李锦奇从出台背景、主要特点、重要意义、重大部署、主要任务和落实要求等6个方面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强调指出,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承担好本部门本单位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夏娟就贯彻落实好《意见》作出部署:一是突出“首位”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警校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办学治校各方面和全过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突出“首责”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定力和政治担当。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理念不动摇,以学院十大创新品牌提升工程为抓手,着力夯实学院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严肃政治纪律规矩,使学院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三是突出“首能”意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要把政治能力作为首要能力,突出“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入手,分级分类分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四是突出“首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免疫力和政治约束力。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自觉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提高政治免疫力和约束力,净化政治灵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