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我身边的好支书”推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1-27浏览:42

省内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去年开展“我身边的好书记”推选活动的基础上,2018年在全省高校开展“我身边的好支书”推选活动,并从中推选产生10名2018年“辽宁省高校党支部书记年度人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我身边的好支书”暨“党支部书记年度人物”推选活动,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选树一批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争创一流业绩培育一流人才的良好舆论氛围,推进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推选对象

省内各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优先推选“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

2017年曾经当选“我身边的好书记”的,不重复推荐。

三、推选条件

1. 信念坚定。心中有党,党性意识强,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致力于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政治上的明白人。

2. 为民服务。心中有民,密切联系师生,经常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致力于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联系群众的核心,是党员群众的贴心人。

3. 勤勉务实。胸怀事业,投身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献身党的教育事业,致力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践行立德树人、带动事业发展的领路人。

4. 敢于担当。心中有责,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致力于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攻坚克难的堡垒,是基层党支部的带头人。

5. 清正廉洁。心中有戒,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是为人正直、廉洁从教的表率。

6. 业绩突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生动感人,担任党支部书记两年以上,所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显著,本人或支部曾获校级(含)以上表彰,是师生公认的好书记

四、推选程序

1. 学校推荐。采取党员群众推选、组织把关推荐的方式,各高校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层层择优推荐。每所高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超过100个党支部的高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

2. 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我身边的好支书”及“党支部书记年度人物”预备人选。

3. 工委审定。省委教育工委审定同意后,面向全省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4. 宣传推广。通过辽宁省教育厅官网和“辽宁高校党建”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高校基层党务工作示范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我身边的好支书”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报送材料

请各高校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1. 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 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2-3张近期工作和生活照片。

3. 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

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采用通讯体裁,自拟题目,可选取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的几个突出事例,倡导用事例展示事迹、用数字说明问题,文字鲜活生动,富有感染力。

联系人:祝巍

联系电话:024-86894298

电子邮箱:lngxzzc@163.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110032。


  附件:辽宁省高校“我身边的好支书”推荐表.doc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