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举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签订仪式

时间:2018-04-02浏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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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大连大学举行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签订仪式,学校领导、党委常委、学校秘书长、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仪式。签订仪式由纪委书记吴高飞主持。

本次签订仪式是学校首次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也是首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同台签订,充分体现学校党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的高度重视,责任状的签订将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层传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为学校快速、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仪式上,潘成胜校长代表学校党委分别与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附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的党政负责人现场签订了《大连大学党风廉政责任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

仪式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还传达了大连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对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详细介绍了大连大学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内容更新情况,要求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承担起主体责任,组织安排好参观工作,做到教职工接受教育全覆盖。

最后,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潘成胜作总结讲话,梳理总结过去一年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强调指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学校纪委也建成大连大学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成立大连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举办多项活动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党风廉政意识,学校还召开全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等系列管理制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有效保障。

会议对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守土有责。签订责任状的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的责任,担负起对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贯彻落实的责任。二是一岗双责。对于学校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深刻理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其他领导干部同志也要把有关要求落实到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更方面的工作中。三是执纪问责。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格落实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会议强调,针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现象和问题要坚决纠正、及时处理;要在健全制度中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要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中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以执纪审查实际成效取信于教职员工;要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把工作责任压实到每个党组织、每个学院、每个处室,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深化落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学校实现“创建全国一流教学研究型地方大学”的目标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