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召开首批向省级贫困县所辖乡村选派干部座谈会

时间:2018-03-16浏览:9

近日,辽宁警察学院召开首批向省级贫困县所辖乡村选派干部座谈会,学院党委书记夏娟、院长李锦奇、8名选派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22人参加座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首批向省级贫困县所辖乡村选派干部文件精神和要求,介绍了选派干部工作情况,交流了扶贫工作经验,选派干部进行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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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选派干部提出要求:
  要思于求进。提高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创新求实的进取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时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指南、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努力在新时代创造新业绩、取得新成长、获得新成就。
  要勤于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仔细研读《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潜心思考、深入体验、广泛调研,切实摸准理清基层工作决策方式、农村工作现有规律,以具有针对性、创造性的工作开展打牢驻村扶贫的工作基础。
  要勇于担当。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脱掉书卷气,迅速接地气,尽快胜任本职,踏石留印抓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敢于挺身而出、敢于担当负责、敢于迎难而上,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贡献聪明才智、挥洒辛勤汗水。
  要敢于负责。时刻不忘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用心去做、用力去做、用情去做,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干在先、干在前,不但苦干、实干,还要会干、巧干;时刻怀有对农民群众的真情实感,探寻新规律、把握新特点、研究新方法,和农民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真正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要守于清廉。要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时刻以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方针约束自己,在朴实厚重的广袤乡村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在万千百姓心中塑造辽宁警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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