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坚持层层审核多重把关 “四审”确保个人事项填报质量

时间:2017-06-06浏览:1966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两项党内法规,西宁市针对2017年填报内容的新变化,强化审核工作,采取“自审、初审、复审、比审”的“四审”方式,坚持层层审核、多重把关,着力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质量。

为打牢填报基础,该市要求需要填报的领导干部提前着手准备,由干部个人先行自审,及时与配偶、子女做好沟通,全面了解家庭财产等相关信息。如,到房产部门查询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房产情况,了解出售、拆除还建、转让(包括未办房产证前转让的)的房产信息是否及时更新;查询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股票基金等持有情况;到相应保险公司咨询购买的保险是否为投资型保险;在本单位财务部门查询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其他收入等情况,明确本人的出国(境)证件编号和有效期以及近两年的出国(境)情况。填写完成后,要求填报人配偶审核,并签字确认。

针对以往部分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及时指出和纠正报告表中的漏填、漏报的问题,该市要求各县区、各单位严格做好初审工作,严格排查梳理问题。市委组织部根据往年审签情况,梳理制定《审签人重点审核内容》,提出10条审签注意事项,供审签人审签时参考。各县区、市直单位审签领导仔细复核填报人所报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复印件,审核报告是否填报规范,内容是否符合填报说明要求、是否与提供的复印件相符,对填报不规范、字迹不清楚、内容不完整的报告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退回重新填报,确保填报质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县区、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所在单位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逐一复审,对概念不清楚、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市委组织部对市管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复核,对县区、市直单位的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对个人自审、单位领导初审、组织部门复审不严格,造成填报不规范的,提出批评意见,并要求重新填报。

市委组织部利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软件系统审核与人工比对的方法,防止漏报少报。在录入过程中主要核实个人身份证号是否属实,是否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或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重点比对房产、股票、基金等增减变动情况。加强与往年录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的横向比对,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报告事项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