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 关于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调研督查的通知(含附件)

时间:2017-04-14浏览:10

省内各民办高校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办学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组厅字[2017]17号)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将于近期就我省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下同)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内容

1.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6]78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措施,研究部署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加强指导检查等情况。

2.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做法及成效,包括: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务工作机构、人员、经费、阵地等情况。

3.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二、调研督查方式

1.全面自查。各民办高校对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自查,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形成自查报告。举办独立学院的有关高校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

2.集中督查。省委高校工委将会同省委组织部对全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并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民办高校进行重点调研督查,听取学校领导、党务工作者、党员师生代表等人员的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各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调研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确保不遗漏,全覆盖。

2.要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座谈了解、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随机抽查等方式,摸清底数,认真填写有关情况统计表,做到情况真实、准确。

3.自查工作中发现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每校可推选1~2个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盯住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意见》落实落地。

请于4月25日前,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报送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统计表、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等材料请一并报送。

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4~86893825,024~86914087

电子邮箱:lngxzzc@163.com


附件: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情况统计表(一).xls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情况统计表(二).xls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情况统计表(三).xls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