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省委高校工委定于11月28日就省属有关高校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目的
通过调研督查,推动高等学校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为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研督查内容
本次调研督查主要包括以下9个方面的情况(详细调研督查内容请见附件一):
1.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查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3.推动广大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的情况;
4.对学习教育进行自查的情况;
5.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6.推进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情况;
7.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情况;
8.深入开展“立足岗位当先锋,推动振兴做贡献”活动情况;
9.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的情况。
请各有关高校按照上述调研督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书面报告于调研小组到校时提交,电子版请于11月29日前报送省委高校工委高校组织处(电子邮箱:lngxzz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学校简称+自查报告”字样)。
三、调研督查方式
调研督查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召开座谈会。听取学校党委负责同志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与党委领导、组织部门负责同志、院(系)党组织书记,机关、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及普通教师党员、学生党员的代表进行座谈了解相关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党委会议记录、纪要,中心组学习记录;抽查基层党组织学习记录本,了解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开展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情况。
3.实地考察。调研督查小组走访1~2个基层党支部,查看党支部工作台账和制度建设情况,了解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层组织场所阵地建设的情况,以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实施和进展情况。
四、调研督查时间、对象及分工
本次调研督查于11月28日集中进行。调研督查对象为省属有关高校。调研组依托全省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组组建,分6个调研组(见附件二),每个调研组下设4个调研小组,每个调研小组负责2所高校。调研小组在每所高校的工作时间一般为半天。具体到校时间由各调研小组与高校联系。
调研工作结束后,各调研小组于12月1日前提交简要的调研督查报告,简要报告所调研督查高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突出特点、取得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省委高校工委将在此基础上,形成全省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调研报告,报告省委。
开展此次专项调研督查,是落实省委要求,推动高校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措施,也是实地调研了解省属有关高校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对照调研督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各调研组成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细则,以严的态度和实的作风,开展调研督查。
附件:
中共辽宁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