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学准则 学条例 落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专题座谈会的通知

时间:2016-11-18浏览:2

辽教办电〔2016〕218号


有关高校:

为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定于11月23日召开“学准则 学条例 落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座谈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23日14:00在沈阳农业大学服务中心裙楼303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参加人员

驻沈有关高校党委书记(参会高校名单见附件)。

三、会议内容

1.请与会代表围绕“学准则 学条例 落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于11月21日下午15:00前登陆辽宁省教育厅会议报名系统(http://www.lnein.gov.cn/djbm/ad_login.asp)填写参会人员信息。

2. 请参会议人员于11月23日13:50 之前到会场报到。

联 系 人:邵威、张健

联系电话:024-86893825

 

附件:

附件1:参会高校名单.docx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